秦皇岛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

关于启动第八届(2017-2018年度) 中国房地产“广厦奖”初选工作的方案

发表时间:2018-12-12 17:11

“广厦奖”是经国家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性大奖,以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为宗旨,做到评选规划设计水平高、环境好、质量优、性能好、绿色低碳的老百姓放心满意的好房子、有示范、带动作用和解决广大群众住房问题。为深入贯彻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发展理念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。按照中国房地产协会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启动第八届(2017-2018年度)中国房地产“广厦奖”评选工作的要求,制定我市的评选工作方案。

一、申报

(一)评选项目申报条件

1、项目配套完整,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5万平方米以上,其中旧城改造项目、小城镇建设项目、新农村建设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;非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在2万平方米以上。

2、工程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,交付使用一年以上。

3、住宅类项目应符合国家《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》规定的2A级及以上性能等级标准,或通过验收的“国家康居示范工程”,并符合国家对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有关规定。

4、非住宅类项目应达到各类相应行业评价标准中等及以上水平。

5、建筑工业化应用水平高,节能、节地、节水、节材及环境保护技术应用效果突出,符合国家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的相关要求。

6、住宅全装修比例(按套数计算)东部地区原则上为100%,中、西部地区原则上为60%。

7、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达到95%;对物业管理满意度达到80%;入住率达到60%。

(二)候选项目申报条件

1、在规划设计阶段至主体尚未竣工阶段的项目。

2、有意愿按照“广厦奖”评价标准开发建设与管理的项目。

(三)申报办法

1、申报企业从秦皇岛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秘书处领取申报材料,填写上报秦皇岛市“广厦奖”评选办公室(迎宾路香格里4栋1504)。

二、评审及表彰

1、评选项目由“广厦奖”市级评选机构负责初审;省级评选机构审核表彰;公示通过后,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。

2、评选项目可随时申报,专家分批评审。

3、获奖后,在“广厦奖”表彰大会颁发奖杯、证书。

4、候选项目由“广厦奖”市级评选机构负责初评;省级“广厦奖”评审专家组和评审委员会认可。当项目达到评选条件时,在补充资料后,直接申报“广厦奖”评选项目。

5、候选项目可随时申报,通过后颁发《“广厦奖”候选项目》标识牌和证书,颁牌仪式可结合各地相关活动举行。

三、具体工作安排

1、“广厦奖”评选活动于2017年4月开始启动,适时召开工作部署会。

2、各企业在申报时,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,对照相关条件,实事求是的填写申报内容,进行申报。

3、市房协秘书处要做服务保障工作。

4、市“广厦奖”办公室要协调各地县区相关机构,相互协调,适时召开“广厦奖”工作推进会,并组织“广厦奖”优秀项目考察学习交流活动,各地评选机构做好工作计划,“广厦奖”办公室收集归纳反馈给各地,以便各地企业有选择的参加。

5、适时组织“广厦奖”评审专家组协同各地评审专家组成员,为申报项目特别是候选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指导。

6、企业申报工作到2018年7月底截止,市级评选机构推荐工作到2018年6月底截止,省级评选机构推荐工作到2018年8月底截止,各企业要掌握好时间,加快节奏,及时开展申报创建工作,圆满完成申报推荐评选表彰工作。

秦皇岛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工作人员:张宏伟  赵盈

电话:0335-3632378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秦皇岛市房地产开发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- 2017年4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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